甘肅省敦煌市北山金礦采礦權掛牌出讓公告
一、出讓人
名稱:甘肅省自然資源廳
場所:蘭州市城關區定西南路18號
二、礦業權交易平臺
名稱: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場所:蘭州市城關區雁興路68號
三、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甘肅省敦煌市北山金礦
開采礦種:金礦
地理位置:位于敦煌市黃渠鄉
面積:16.7289平方千米,拐點坐標如下(2000國家大地坐標):
序號 |
X |
Y |
1 |
4555513.173 |
32377417.020 |
2 |
4555494.492 |
32378536.745 |
3 |
4554414.732 |
32378518.816 |
4 |
4554365.757 |
32381505.186 |
5 |
4555445.515 |
32381522.674 |
6 |
4555431.210 |
32382409.121 |
7 |
4554505.703 |
32382394.242 |
8 |
4554466.369 |
32384867.272 |
9 |
4555854.627 |
32384889.121 |
10 |
4555893.589 |
32382439.887 |
11 |
4557127.600 |
32382459.726 |
12 |
4557113.032 |
32383369.289 |
13 |
4556033.272 |
32383352.063 |
14 |
4556003.745 |
32385218.106 |
15 |
4555849.494 |
32385215.685 |
16 |
4555805.024 |
32388084.781 |
17 |
4554478.469 |
32388064.483 |
18 |
4554494.607 |
32387014.624 |
19 |
4555666.912 |
32387032.730 |
20 |
4555697.074 |
32385096.631 |
21 |
4554185.416 |
32385072.884 |
22 |
4554224.679 |
32382599.762 |
23 |
4552959.823 |
32382579.469 |
24 |
4552999.538 |
32380129.250 |
25 |
4551827.232 |
32380110.054 |
26 |
4551872.842 |
32377356.028 |
* |
1782 |
782 |
資源儲量:金17257.35千克;伴生銀4344.42千克
開采標高: 1782米至 782米
資源開發利用情況:競得人在采礦權有效期間,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嚴格遵守礦產資源法律法規、相關礦業權管理政策,認真履行礦業權出讓收益、相關稅費繳納等相關義務。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及土地復墾要求: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等有關規定,依法履行土地復墾、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等義務。
擬出讓年限:20年
起始價:13702萬元
四、投標人/競買人的資質條件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內外資公司。 2.獨立法人,不接受聯合體競買。3.未被列入全國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中的“嚴重違法名單”。 4.在“信用中國”網站中無“行政處罰”記錄,未被列入“失信懲戒對象”、“重點關注名單”、“安全生產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 5.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6.競買人需具備對礦產資源進行綠色勘查開發利用、對礦區進行治理、生態修復以及綠色礦山建設的經濟實力與能力。競買人需對以上要求做出承諾,并在資格預審時提交承諾書。 7.參與本次礦業權競買的意向競買人必須開立銀行履約保函,履約保函金額1.2億元。 保函受益人:甘肅省自然資源廳,由甘肅省自然資源廳委托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核查收取,開具時間應在第四條規定的“出讓公告時間”有效期內,保函期限為6個月,并在報名截止時間前將保函原件送達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產權交易處901室(郵寄方式送達的以寄到時間為準,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雁興路68號,聯系人:王大治,聯系電話:13919475112)。未競得人在競買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憑甘肅省自然資源廳書面通知到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退保手續,競得人在與甘肅省自然資源廳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并按合同繳納出讓收益后5個工作日內憑甘肅省自然資源廳通知到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退保手續。
五、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出讓方式:掛牌
掛牌時間:2023年04月12日—2023年04月26日
網上地址:http://114.55.84.16:8094/
六、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2023年 3 月 13 日 12 時至2023年 4 月 10 日 17 時登錄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網(網址:http://ggzyjy.gansu.gov.cn/ggzyjy/index.shtml),在網站首頁的“公共資源配置信息”中“土地和礦業權”欄目打開該項目公告,點擊下方的“免費下載招標文件”,免費下載電子版《出讓文件》。
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2023年03月13日—2023年04月10日
申請報名方式:(1)意向競買人登錄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網首頁,點擊“數字證書(CA)互認共享平臺”進行主體用戶名(手機號)信息的注冊;如意向競買人有辦理CA數字證書的需求,可在“數字證書(CA)互認共享平臺”中辦理CA證書。 (2)意向競買人可用注冊的主體用戶名(手機號)或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2.0進行報名,網址:https://dzfw.ggzyjy.gansu.gov.cn/UserLogin.aspx
申請報名需提供的資料:(1)申請人一般情況表(加蓋公章的彩色掃描件,格式見附件1); (2)企業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未辦理五證合一的須提交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加蓋公章的原件彩色掃描件); (3)競買聲明(加蓋公章的彩色掃描件,格式見附件2); (4)意向競買人上年度或本年度最近一期財務審計報告(審計報告由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加蓋意向競買人公章的彩色掃描件)。意向競買人為新注冊公司的,需提供由有資質的會計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5)本公告第三項競買人資格條件中第(三)(四)(五)條相關網站及系統查詢結果截圖(加蓋公章的彩色掃描件);(6)銀行擔保保函。
七、確定中標人/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1.本次采礦權出讓為有底價掛牌,采用增價報價方式,首位報價的競買人,可以掛牌起始價報價;隨后所有競買人以報價先后順序在現掛牌價基礎上以公告公布的加價幅度或加價幅度的整數倍進行增價報價。 2.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不低于底價的最高報價者為競得人。無人報價或者競買人報價低于底價的,不成交。
八、風險提示
1.競買人應遵循“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參與本次礦業權出讓競買,對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違反公共資源交易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競買人,將按照《印發〈關于對公共資源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備忘錄〉的通知》(發改法規〔2018〕457號)的規定,對相關失信企業和失信個人實施聯合懲戒。 2.礦產資源勘查具有高風險、高投入的特點。出讓人提供的相關地質資料基于現階段的認識,僅供參考,這些資料中的描述并不構成出讓人對該礦業權前景、資源品質等出具的保證。 3.原前期投資企業勘查投資情況 (1)根據《敦煌市北山金礦勘查費用(敦煌市和發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專項審核報告》(天一會審字〔2022〕21號)(附件3),經審計,截至2021年11月19日,敦煌和發礦業在敦煌市北山金礦前期勘查中發生的相關費用支出和資產投入的歷史成本共計80,128,084.57元,其中勘查及其他費用6,626,289.85 元、庫存存貨51160.40元、固定資產2534515.40元、在建工程48,916,118.92元、無形資產22,000,000.00元。 (2)因礦業權公開出讓存在不確定性,原前期投資企業敦煌市和發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提出自2010年投資至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資金,完成了敦煌市北山金礦的詳查,由于國家政策調整,無法實現探轉采,需對前期股權投入資金2200萬元予以補償,申請補償股權投資損失2959萬元(見附件4、附件5)。經與委托方、敦煌和發礦業溝通,股權投資損失按照中國人民銀行5年期以上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金額為1,382.81萬元。 (3)在該礦業權出讓前,原前期投資企業敦煌市和發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組織人員對礦山進行巡查、管護,每月費用為10萬元,巡查、管護起始日為2021年11月20日,截止日為2023年2月28日,費用總計為153.5萬元。 本次掛牌公開出讓后,競得人需與原前期投資企業協商解決上述投入有關事宜,競得人需在成交結果公示期滿無異議后5個工作日內將上述三項中的投入費用9549.12萬元支付給原前期投資企業敦煌市和發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具體投入情況以雙方認可確定的審計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為準(審計基準日為2021年11月19日,巡查、管護截止日為2023年2月28日)。 4.因北山金礦在探礦權設置前,該區域就存在亂采亂挖問題,形成歷史遺留環境恢復治理問題。2022年3月,敦煌市自然資源局委托甘肅省科學院地質自然災害防治研究所編制了《甘肅省酒泉市敦煌北山金礦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實施方案》,根據該方案及《甘肅省酒泉市敦煌北山金礦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概算書》,費用預計為843.76萬元(見附件4《<甘肅省酒泉市敦煌北山金礦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實施方案>評審意見》),本次公開出讓后,須由競得人出資予以恢復治理。 上述3、4兩項中有關事項由敦煌市自然資源局、敦煌市審計局于2022年2月23日請示敦煌市政府(附件7),敦煌市人民政府于2022年3月18日下達批復文件(附件8)。 5.開發利用礦產資源要符合當地產業規劃要求,明確產業發展方向后,加快勘查開發步伐。6.采礦權首次出讓期限為20年,到期后可按規定進行延續。 競得人在采礦權有效期間,嚴格遵守礦產資源法律法規、相關礦業權管理政策,依法有效保護、合理開采、綜合利用礦產資源,依法保護生態環境,建設綠色礦山,認真履行礦業權出讓收益、相關稅費繳納等相關義務,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7.競得人在進行開采時,須按照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爆破作業、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規的要求,辦理相應許可和手續等。競得人在勘查開采過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鐵路、永久基本農田、城市規劃區、林地、草地等相關規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兩側按要求預留通道??辈殚_采過程中需要用地的,競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辦理臨時使用土地、土地征收、農用地轉用和供應等相關手續、繳納相關費用。若存在與已設礦業權范圍重疊,需按要求簽訂互不影響和權益保護協議或出具不影響已設礦業權人權益承諾。競得人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予以處罰。 8.競得人不依法履行土地復墾、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等義務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9.競買人為外商投資企業的,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及相關規定。10.為保障競買人的合法權益,具體事宜咨詢甘肅省自然資源廳及當地政府。 11.競買人自行承擔交易、政策、不可抗力產生的銀行擔保函經濟風險。 12.競買人在競買活動中,一旦成為競得人,如未能按出讓公告履行責任或義務(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時簽署《成交確認書》、未及時簽署《采礦權出讓合同》、未及時繳納出讓收益等),將構成本出讓公告規定的違約行為,甘肅省自然資源廳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開立保函的銀行兌付保函、作出行政決定并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等)。
九、對交易礦業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如對出讓的采礦權存在異議,請在公告期內以書面方式提出。聯系電話:0931-8761181。
十、失信聯合懲戒提示
競買人應遵循“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參與本次礦業權出讓競買,對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違反公共資源交易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競買人,將按照 《印發<關于對公共資源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備忘錄>的通知》(發改法規〔2018〕457號)的規定,對相關失信企業和失信個人實施聯合懲戒。
十一、其他內容
1.本次出讓公告等相關信息同時在自然資源部網站、甘肅省人民政府網站、甘肅省自然資源廳網站、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發布。出讓信息如有變更,變更事項在上述網站發布,請意向競買人密切關注。 2.本次掛牌不組織現場踏勘,意向競買人/競買人可自行現場踏勘。意向競買人/競買人參加本次出讓項目產生的一切費用自行承擔。 3.本次掛牌只接受網上報價,不接受現場書面報價以及電話、郵寄、口頭等方式報價。4.本次出讓公告其他未盡事宜,由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解釋和通知。
本公告在甘肅省自然資源廳門戶網站、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廳同時發布。